摘要:尽管我如此依赖 Kindle,但至今我也没有把手里的这台 Kindle 换掉。
“日本最会生活的男人”松浦弥太郎,和造型设计师伊藤正子写了本书《好物 100》,记录了 100 样可以陪伴他们终身的好东西。清单编辑部推出同名专栏,连载 100 个物品和我们的故事。它们或许并不昂贵,也不稀有,但无一例外,都曾照亮过我们的生活。买第一台 Kindle 的时候,我读大三。那会儿我趁着暑假,跑到上海找了个兼职。兼职的工作内容你绝对想不到——我在上海一家四星酒店的后厨,跟着西点师傅帮忙烤面包、做蛋糕,同时还兼做酒店自助餐的煎蛋师傅。每天一大早把准备好的面包放到大堂后,我就去煎蛋摊上煎鸡蛋,顺便帮忙给顾客煮面条。忙完自助餐就到后厨学烤面包,吐司牛角包饼干披萨,什么都学什么都做,我记得当时的笔记都记了厚厚一本。对我来说,那是一段略微苦闷的回忆。白天忙得手忙脚乱,下班却又特别早,下午四点就坐在宿舍里无事可做。没有 Wi-Fi,流量费还特别贵,日子过得格外得没意思。读小说,几乎是我那时候唯一的消遣。一本莫言的《蛙》,买回来没多久就给看完了。这么过了一阵子后,发现买书稍微一多,怎么带回去成了大问题,就产生了买 Kindle 的想法。那时候 Kindle 还没有进入国内市场,想买上一台并不容易。为了能尽快收到货,我在淘宝上找了一个上海本地的代购,和卖家沟通好,不用快递发货而是自取,然后坐两个多小时的地铁,跑到人家家里取回了我的第一台 Kindle。波兰科幻小说家斯坦尼斯拉夫·莱姆(Stanislaw Lem),在其 1961 年的作品《外星归来》(Return From The Stars)中写过这么一段话:"那些书籍就像水晶体,里面保存着内容。这些书可以使用一个叫做 Opton 的装置阅读,那个装置很像书,但是封面里只有一页。只要轻轻触摸,后面的页就会出现在上面。"当时第一次打开 Kindle,看到纸一般的屏幕,所有的文字都浮在上面的时候,感受还真如小说形容得一样神奇。我买的那一代 Kindle 没有触摸屏,距离莱姆科幻小说中的设备还有点距离。不过,老款 Kindle 的翻页靠的是两侧的按钮,“咔嗒咔嗒”的清脆声响,以及按键回弹的力度和触感,反倒给我一种特别不一样的感受。▲ 没有触摸屏的 Kindle那段时间,我用这台 Kindle 读了很多本小说,算是给我无聊的兼职生活增加了一些乐趣。当然,老款的 Kindle 用起来有一些特别不方便的地方。一是它没有国内的电子书商城,所以大部分书都要自己找资源下载。作为一个喜欢读书的人,看盗版书难免心生罪恶感。所以后来回家以后,我把自己读过的小说找了一圈,能买到纸质书的就买一本,算是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自己的罪恶。二是这款 Kindle 的屏幕是没有背光的,晚上宿舍熄灯后,或者在光线不好的地铁里它就不能用了。为了解决这个问题,我还在网上买了个专门给 Kindle 用的灯,它长这样:▲ 图片来自淘宝但这种小灯的体验真的不怎么样,光线不均匀,下方的文字也看不清楚。所以买回来以后我也很少用它。后来 Kindle 进入国内市场,我便第一时间入了新款的、带背光的 Kindle Paperwhite。有了自带商城,买书也不用到处找资源了;有了背光,晚上看书也方便很多。直到现在,我还是习惯用 Kindle 读小说,而且经常在晚上读,通宵读完一本小说的情况也时有发生。当然,这种感觉痛快是痛快却不值得提倡,毕竟第二天还是要上班的。我比较依赖 Kindle 的另一个功能是图书标记。我用的是一款叫 Knote 的电脑端软件,链接 Kindle 后可以很方便地将书摘保存到印象笔记里去,它让我可以很方便地整理读书过程中看到的重要语句,避免“读完就忘”的情况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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尽管我如此依赖 Kindle,但至今我也没有把手里的这台 Kindle 换掉。倒也不是没对新款动过心,只是冷静下来想想还是没有升级换代的必要。电子书终究只适合用来读小说,对于一些需要来回翻阅的书,无论是 Kindle 还是 iPad 都不能取代纸书的体验。从这个角度看,眼前的这款 Kindle 只要不坏就还够我用。从我买下自己的第一款 Kindle 到现在,已经过去 5 年了。这 5 年间,不知道有多少无聊的时刻,我是捧着 Kindle 度过的。这篇文章写到结尾,我用它读过的书的很多情节在我脑里翻来覆去,好像突然涌出了很多回忆一样。对我来说,Kindle 就像是一个窗口,带我走进了一个个虚拟的世界,让我感受到了截然不同的人生和风景。所以,我,真的,很感谢它。· The End ·
撰文 星河
设计 Jud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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